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

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

公司通讯指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或「本公司」)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档案,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年报丶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丶中期报告丶中期摘要报告(如适用)丶会议通告丶上市文件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玖龙纸业的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同时载於玖龙纸业网站(www.ndpaper.com)(「本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网站」)。股东及投资者若拟於本公司在「披露易」网站刊发公司通讯时收到通知,可於香港交易所市场网站「市场数据」项下登记使用「讯息提示」服务。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玖龙纸业透过本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电子版本」),前提是相关股东已同意收取电子版本。

若登记股东已选择(或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但如因任何理由以致在使用电子方式阅览相关公司通讯时遇到困难,或欲收取印刷本,本公司在收到其要求後将立即向其免费发送印刷本。

有关公司通讯已载於玖龙纸业网站的通知将会以电邮方式或(如没有提供电邮地址)以邮寄方式连同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如收到有关要求)发送予将本公司股份(不论是否透过经纪或托管商持有)存放於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非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亦可要求收取玖龙纸业刊发的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於任何时候向香港交易所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其收取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东对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以於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查询热线 (852) 2980 1333 查询。

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玖龙纸业於本公司网站刊发公司通讯後,如登记股东或非登记股东拟收取相关公司通讯的印刷本或有别於其所选择的另一个语言版本,可填写并向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见下文)(邮寄至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电邮至ndpaper-ecom@hk.tricorglobal.com)。

登记股东或非登记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透过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见下文)向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发出不少於七天的书面通知(邮寄至上述地址或电邮至ndpaper-ecom@hk.tricorglobal.com),更改选取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关更改要求适用於玖龙纸业下一次及日後刊发的公司通讯。

如股东要求收取本公司刊发日後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详情见上文「有关公司通讯的要求」),有关要求将一直维持有效,直至该指示被撤销或取代,或直至本公司於翌年刊发下一份年报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登记股东如欲日後只以电邮方式收取有关公司通讯已载於本公司网站上的通知,可填写并向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见下文)(邮寄至上述地址或电邮至ndpaper-ecom@hk.tricorglobal.com)。

供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用作更改选取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本的申请表格可在以下下载: